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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来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发布日期: 2013-11-15 16:35 信息来源: 曙光网       浏览次数: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沿海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外来人员涌入,为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充足人力资源的同时,也给社会的安定和谐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外来人员各类违法犯罪高发,特别是外来青少年违法犯罪日益突出,严重影响着经济社会的正常秩序。如何有效遏制外来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已成为推进城市文明与社会和谐建设的重要课题。为此,县关工委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相关部门、部分社区及新玉环人集中居住点开展调查,在掌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经研讨形成本调研文章,以期为加强外来青少年教育和管理提供参考。
    一、玉环县外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和特点
    近年来,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外来民工的大量增加,玉环县外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率持续攀升,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个新的突出特点。调查显示,外来青少年犯罪有以下特征:
    1、违法犯罪总量居高不下,低龄化趋势明显。从调查情况看,外来青少年是违法犯罪的重要群体,一直以来,违法犯罪的人数和比例保持高位态势。据统计,2009年玉环县全县16—25岁外来青少年犯罪占全县犯罪总数的51.3%,2010年占56.6%,2011年占53.2%。同时,18岁以下的外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比重也不断增加。如,2013年4-6月份,根据公安部的新规定,玉环县关工委已参与了3起未成年人监护人未到场的讯问,这3位未成年人均为外来青少年。又如,今年4月份,玉环县公安局抓获的潘某卖淫团伙,绝大部分是90后外来青少年,年纪最小的才16岁。据调查,2009年玉环全县18岁以下外来青少年犯罪占全县犯罪总数的6.4%,2010年占7.3%,2011年8.7%,呈上升趋势。
    2、侵财型违法犯罪为主,涉毒违法犯罪有所上升。从近年发生的外来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看,大多集中在盗窃、抢劫、伤害、杀人、涉黄、涉毒等几种类型。调查发现,这几类案件占90%以上,其中以盗窃和抢劫等侵财型犯罪为主,2010年这两项犯罪所占比重为40.3%和35.1%,2011年为43.4%和32.8%,且重新犯罪的较多。例如,今年玉环县法院审理的一起盗窃案,被告江西籍24岁女青年婷婷(化名),因偷窃打工姐妹3000多元钱,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在四年前她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另外,涉毒违法犯罪占比不断上升,玉环县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有2200多名,其中外来青少年有1000多人,占45.5%,从事贩毒的外来青少年也为数不少。如今年1月份的某一天,玉环县沙门派出所抓获的5名涉嫌吸毒嫌疑人,其中4人是外来青少年。
    3、团伙化现象突出,地域性较为明显。因受习俗的影响,外来青少年在工作和生活上有“出门在外老乡靠老乡”的特点,地域化明显。因此,有些违法犯罪分子也利用老乡这一优势,在老乡或亲友间进行“传、帮、带”,形成地域性犯罪团伙,如盗窃团伙、抢劫团伙,有些甚至发展成为涉黑帮派,如“湖北帮”、“湖南帮”、“贵州帮”,从事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开设赌场或贩毒等非法活动。如2009年玉环法院公开审理的“11·11”帮派械斗案,9名被告全部是湖北籍青年,并且都是相邻乡镇的;玉环县公安局在2010年破获的以陈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团伙成员达20多人,绝大多数为外来青少年。据不完全统计,外来青少年犯罪中约有六七成属团伙犯罪,许多团伙有组织、有名称、有分工,社会危害性大。
    二、外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成因
    根据调查情况分析,造成外来青少年违法犯罪高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原因,即外来青少年自身的原因,也有来自客观方面的原因,即家庭、学校和社会方面的原因。
    1、自身心理因素。外来人员的第一代一般从贫困地区走出来,又经历过艰苦年代,尝尽了生活的艰辛,因此在心理上较容易接受艰苦的生活和劳动,并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后代创造一个较为舒适的环境。而作为第二代的外来青少年,生活上较第一代优裕得多,既缺乏父辈的吃苦精神,又未能接受良好的教育,往往坐享父母劳动成果。一到经济较发达地区,看到大街上宝马奔驰疾飞而过,红男绿女徜徉街头,老板们灯红酒绿一掷千金,受这种高消费文化影响,虽然不具备高消费的能力,但却有着很强的高消费欲望,而父母及自己的收入根本满足不了这种需求,心理就开始失衡,往往产生不劳而获的心理,这成了他们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犯罪行为的主要诱因。因此,盗窃、抢劫等侵财型案件多发。在玉环县看守所的未成年犯中了解到,因侵财而犯罪的外来青少年大多是由于有高消费的欲望,而自己辛苦赚钱无法满足的心态下起了侵占他人财物的心思。根据抽样调查,70%以上的违法犯罪外来青少年有这样的心理。同时,父辈的希望以及社会的激烈竞争使得外来青少年产生了认识上的偏差,加深了内心被歧视感和与社会的对立感,产生了仇富心理,有些外来青少年往往用打砸抢等暴力手段或参加黑社会组织来发泄自己的不平,因而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2、家庭教育因素。父母的言传身教对于孩子的成长十分重要。而大多外来青少年的父母常年外出打工,他们留守在老家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这种隔代监护的形式不同程度存在着亲情缺失、监护缺法、抚养缺位的“三缺”现象,容易让他们形成一些不健康心理和不良生活习惯,待他们长大后来到父母身边或自己谋生后,那些不良心理和陋习早已定型,一时难以改变。就是在父母身边长大的外来青少年,也由于他们父母从事的职业大多是技术含量低的体力劳动或知识成分较低的商业活动,多为当地人不愿干的脏、累、重活,使得他们的家庭教育呈现出不健康的状态。有的父母疲于生计,无暇顾及子女教育,家庭教育几乎空白;有的父母对子女的成长顺其自然,不管不问,听之任之;有的父母或望子成龙心切,采取“棍棒”式教育,引起孩子逆反心理,或对孩子娇生惯养,养成孩子唯我独尊、自高自大的畸型心理。还有一些外来青少年由于远离家庭,缺少家人的关爱、监督和管束,在成长的道路上迷失方向,专门以作案为生,在犯罪的泥潭里越陷越深。
    3、学校教育因素。玉环县在册登记的外来人员近30万,其中的外来青少年大部分都是在原籍接受教育,他们大多来自贫困地区,教育资源落后,教育质量低下,因此在思想素质、道德素养、文化水平等方面都相对偏低,大多小学毕业或初中没毕业就辍学在家或外出打工,受过高中教育的微乎其微。近年来,玉环县政府越来越重视外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来保障外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许多外来民工都将子女带到暂住地来就学,据统计,2012年外来民工子女在玉环县内学校就读人数达2.5万多人。然而,由于本地教育资源还不能满足迅速增长的外来民工子女就读的需求,外来青少年尚不能享受到完全同等的义务教育待遇。2.5万就读人数中,在初中就读的3000多人,在公办小学就读的6000多人,其余1.5万多人均在民办学校就读,这些民办学校大多租用企业厂房或民房,设施简陋,环境极差,并且因待遇低下,师资水平和教学质量低下。受教育水平低的影响也是导致外来青少年犯罪高发的重要原因之一。调查显示,外来青少年犯的受教育程度以小学和初中为主,20.2%属于小学以下文化,其中小学未毕业的达12.6%;初中文化程度的为61%,其中初中未毕业的达到29.5%。
    4、社会环境因素。就社会认知角度而言,外来青少年作为一个较为特别的群体,由于社会结构的制约和社会文化的差异,在社会资本、受教育程度和家庭支持方面明显处于弱势,导致外来青少年在就业方面与期待值落差较大,社会流动也往往是一种平行甚至向下的流动,他们无法拥有实现目标的合法手段与渠道,当内心的不满和愤恨积聚到一定程度,就会发生各种形式的越轨或犯罪行为。就社会文化角度而言,低级文化娱乐业的泛滥以及网络亚文化的流行,大肆宣扬金钱至上、贪图享受的腐朽思想和暴力、凶杀、色情,影响甚至戕害了许多外来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使他们终日迷恋于网络而荒废学业,成为盲流,并且对现实倡导的主流价值采取一种敌视的态度消极抵触。就社会管理水平而言,虽然目前已大力开展了基层综治站建设,玉环县还成立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有力地加强了外来人口管理,但由于基层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仍然较低,综治工作合力不强,社区帮教措施无法对外来人口完全落实,影响了预防外来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全面推进。
    三、预防外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建议
    预防和减少外来青少年违法犯罪,不仅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也能够推动工业经济的健康平稳发展,亟需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但这又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应从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入手,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努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共同教育网络,做到标本兼治,防范于未然。
    1、形成合力,构筑预防和控制外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系统工程。应将外来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全县预防青少年犯罪范畴,由党委和政府直接领导,切实加强公、检、法及人事劳动部门、外来青少年所在社区、用工单位的合作,动员工、青、妇等有关会团体及学校、家庭积极参与,对外来青少年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堵塞管理漏洞,使该类人群切实感受到社会的关怀和温暖,减少犯罪机率的发生。要完善对外来青少年的人口信息管理,流入地的社区及用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实施严格的登记管理制度,消除流动青少年管理的盲区;要加强对流动青少年的就业指导,了解他们的就业目标和可能,减少择业的盲目性;要尽可能地为外来提供就业培训,增强他们的生存技能,帮助他们更快地适应新环境。
    2、加强教育,全面提高外来青少年的素质和能力。一要加大对各民工子弟学校特别是民办民工子弟学校的帮扶和监管力度,可通过提供空置校舍和教学设施设备,免费对校长、教师进行定期岗位培训,委派能力较强的教师及学校管理者到民工子弟学校支教等方式,帮助其提高硬件设施配备、教育教学水平及管理层次。二要依托本地职业技术学校和办学条件较强的培训机构,面向外来青少年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引导他们捕获人才市场的供求信息,掌握实用的能安身立命的本领。农办、人劳等相关部门应对外来青少年参与技能培训给予户籍地青少年同等待遇。三是加强外来青少年心理素质培养。建立心理辅导和援助机构,采取易于接受、富有趣味和见效快的教育方法,加强心理素质训练,增强他们对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心理承受能力;教育他们正确对待劳动、生活和金钱,增强分辩是非的能力,驱除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习气的侵蚀,使自己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3、大力整治,优化外来青少年文化生活环境。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网吧监管长效机制,加强网吧监管工作,充分发挥“五老”义务网吧监督员的作用,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等有关规定,经常性开展检查和整治活动,加大对违法网吧的处理力度,坚决取缔无证和不合格网吧,着力创建绿色网吧,让外来青少年健康上网。加大扫黄力度,对涉黄娱乐场所和电子产品进行严厉打击,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合理规划建设各级青少年活动中心,让外来青少年拥有健康的活动场所,使他们的课余或业余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大力推进社区和外来人员集中居住点的文体建设,丰富外来青少年业余文化生活,陶冶道德情操,缓解其压抑状态和空虚精神,并防止亚文化元素的侵入。
    4、强化宣传,提升外来人员的家庭教育水平。鉴于部分外来未成年人系跟随父母来当地生活,相当一些家长的文化层次低、法律意识淡漠,在子女的管教问题上不加重视的问题。要依托学校及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建立和完善外来未成年人家长学校,定期为这些家长授课,传授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以便为外来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宣传舆论作用,通过网络、广播、报纸和电视等媒体,做好外来人口管理方面的宣传,特别是要为外来人员的家庭教育提供各类信息,为外来人员获取家庭教育知识提供服务。要定期开设家庭教育咨询中心,举办家庭教育讲座或报告会,帮助外来人员提高与子女沟通交流的能力,为外来青少年营造平等、尊重、民主和谐的家庭氛围提供帮助。
    5、加大力度,推进法制宣传和关爱帮教工作。要深化民工子弟学校的普法教育活动,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通过法制课和法制趣味活动等形式,全面提高外来青少年的法律素养。要通过选择典型外来青少年犯罪案件到企业、社区等外来青少年集中地区进行释法宣传,增强外来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及自我防范意识。要拓展“社区矫正”和法制帮教的范围,将其延伸到外来青少年。外来青少年由于年龄的原因,其犯罪的危害程度相对较小,主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因此通过社区矫正机制更能够起到理想的效果。司法部门及关工委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建立外来失足失范青少年“社区矫正”和“五老”法制帮教机制,将其纳入矫正和帮教范畴,发挥法律工作者及“五老”作用,依托青少年“阳光驿站”等平台,对他们悉心开展关爱帮教,促使他们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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