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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关工委主任徐宏俊在浙江省关工委关爱帮教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2013年3月22日)
发布日期: 2013-03-29 10:08 信息来源: 曙光网       浏览次数:


尊敬的顾秀莲主任,尊敬的各位老同志,同志们: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关爱帮教失足失范青少年,是我们一直来积极探索、广泛开展、富有成效的一项特色工作。在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关心、支持下,各级关工委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广大“五老”的付出,收获了丰硕的成果,每年有数百万青少年受到形象生动的法制教育,数万名失足失范青少年得到关爱帮教,其中50%左右的有明显进步,走上了正道,给许许多多家庭带来了新的希望,给社会带来了和谐稳定,赢得了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赢得了社会各界特别是青少年及其家长的广泛赞誉。在此,我代表省关工委,向辛勤、无私奉献在法制教育和关爱帮教战线上的“五老”和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诚挚问候!

       今天,我们在台州召开全省关工委关爱帮教工作经验交流会,就是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研究探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关爱帮教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做出新贡献。

       为了开好这次会议,我们在去年底就作了准备和安排,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等新一届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和顾秀莲同志在全国关工委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中国关工委和顾秀莲主任十分关心浙江的工作,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出席会议将作重要讲话。在此,我们向顾秀莲主任和中国关工委各位领导莅临浙江,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同时,感谢台州市委、市政府和市关工委为这次会议作了周到的安排。

       今年是中国关工委提出的三年基层工作年的收官之年,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关爱帮教工作,是全国关工委工作会议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给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下面,我代表省关工委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关爱帮教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关爱帮教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1、努力提高青少年的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35周岁以下青少年有6.68亿人,占人口总数的50.1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面向未来的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接续奋斗。只有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使他们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更好地实现依法治国,更好地传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

       2、积极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关爱帮教工作,是各级关工委主动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大对强化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广大“五老”有宝贵的政治经验和丰富的人生阅历,对社会发展有切身的体会,解读当前社会问题深刻、有说服力,在以情、以理,帮教失足失范青少年等方面,有独特的优势。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失足失范青少年的归正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有效举措。各级关工委和广大“五老”要发挥优势,主动作为,把青少年关爱帮教工作融入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布局,做出新的贡献。

       3、扎实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帮教工作,事关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家庭不稳定,社会就不可能和谐。青少年违法犯罪,不仅侵害了社会公共安全,侵害无辜的受害者,而且也给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特别是“二进宫”、“三进宫” 等现象,已经成为人们十分关注的问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送法律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提高青少年及其家长的法制意识,教育青少年远离违法犯罪、依法保护合法权益,教育失足失范青少年更好地归正,就能够给家庭带来希望、给社会带来和谐。

       二、认真总结关爱帮教工作的成绩和经验

       历年来,全省各级关工委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积极开展关爱帮教工作。特别是1997年12月,省关工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警钟行动”以来,在党委、政府的关心下,各级关工委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五老”特别是政法系统老同志的优势,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努力探索,积极创新,创造了大量行之有效的载体,形成了普法预防、结对帮教、归正帮困的系列化工作格局,取得了喜人成绩。

       1、加强普法教育,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依法保护合法权益上。各级关工委坚持关口前移、疏堵结合、突出事先预防,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教育青少年从小树立法制意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远离违法犯罪。按照“五五”、“六五”普法教育的总体部署,主动联合、配合有关部门,举办法制讲座、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图片展,编印法制宣传资料,拍摄法制教育电视片,加强网吧义务监督,开设网上普法宣传、咨询专栏等,形象生动地开展各种普法教育活动。加强帮困、心理疏导、行为教育和调解等工作,努力化解各种矛盾,避免一些青少年一时糊涂,违法犯罪。大力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法在心中”等主题教育活动,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提高了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近年来,各级关工委每年组织法制讲座、咨询活动10000多场次,约500万名青少年受到教育。

       2、加强结对帮教,积极探索结对帮教失足失范青少年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各级关工委充分发挥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的作用,注重保护失足失范青少年的隐私,根据他们违法犯罪的不同原因和特点,主动配合公安、司法等部门,积极探索帮教工作方式方法,对症下药,努力提高帮教工作成效。建立“双导师”制,“三个”面对面,帮教工作“四进门”,“五步”工作法,“五个一”帮教法,在监狱、劳教所建立“五老”关爱团帮教基地,公益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等,可操作性强,效果好。近年来,各级关工委关爱工作团每年都保持在8000多个,参加关爱帮教工作的“五老”已超过50000名,他们深入监所,谈心疏导,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向结对帮教对象赠书、赠物和建立通信联系,给予无微不至的关怀,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己所犯的罪错,增强改过自新的信心。有的还探索闲散青少年的教育工作,由“五老”与他们结对帮扶。2012年,全省各级关工委共结对帮教了50000余名失足失范青少年,有明显进步的达23000多名。

       3、加强归正帮困,努力为失足失范青少年重新融入社会排忧解难。归正青少年重新融入社会,面临社会歧视、家庭抛弃、就业难等问题,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如不引起重视,加以关心和帮助,很容易使他们丧失信心,甚至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针对这些问题,各级关工委坚持教育、防范、服务和帮扶相结合,进一步加强与政法部门的联系,掌握归正青少年的情况,组织“五老”与他们结对,为他们疏导心理、指点迷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为了帮扶一些吸毒矫正、多次违法犯罪等比较特殊的归正青少年,防止反复,巩固帮教成果,多名“五老”轮流蹲点,做好耐心细致的帮扶工作。“五老”关爱工作不仅帮助归正青少年克服自卑、正确面对重新融入社会这一人生课题,而且建立各种形式的培训基地,帮助他们学习劳动就业技能,想方设法联系就业岗位;筹集资金,资助他们自主创业;帮助他们正确处理婚恋问题,安居成家。

       4、拓展工作领域,努力把法制教育和关爱帮教工作覆盖到外来青少年。在我省监狱和劳教所内接受改造的外来青少年,远离家乡、远离父母,缺乏关怀,出监所后更可能重新违法犯罪。为了使这部分青少年早日归正,不发生“二进宫”、“三进宫”,各级关工委主动把他们纳入到关爱帮教工作范围。根据不同地区青少年特点,制定相应的帮教措施,深入监所,面对面地开展耐心细致的帮教工作,建立异地籍青少年犯帮教基地,切实加强与原籍有关方面的沟通与联系,帮助他们解决归正后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他们感受到当地社会的温暖,改变了仇视社会的心态,增强了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念。

       5、加强调查研究,积极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社会管理建言献策。为了更好地掌握诱导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动因、研究有效的矫正对策,各级关工委充分发挥“五老”优势,对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矫正工作和新居民子女违法犯罪等进行专题调研,提高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关爱帮教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积极撰写调研报告,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对策建议。这些调研报告引起了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充分肯定,并批示给有关部门予以采纳。

       三、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关爱帮教工作

       党的十八大根据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浙江省委提出,大力推进“法治浙江”建设,“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各级关工委要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继续发扬好经验、好传统,凝聚力量,进一步做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关爱帮教工作。

       1、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近二十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关爱帮教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创造了很多行之有效的工作载体,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例如,台州市各级关工委针对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归正青少年等情况,创建“阳光驿站”,进行过渡性安置帮教,解决了很多潜在的社会问题。这次会上要作的典型发言和印发的经验材料汇编,都是我省历年来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的浓缩。这次经验交流会,也为大家提供了一个学习、交流、总结、提高的平台。希望各级关工委善于总结经验、善于相互学习、善于提炼提高,把这些好的做法长期坚持下去、发扬光大,不断推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关爱帮教工作深入发展。

       2、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形成关爱帮教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关爱帮教工作制度建设,对提高工作成效、完善工作机制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2005年,中央综治委提出要充分发挥“五老”关爱工作团作用,各地围绕如何更好地组建关爱工作团、怎么开展工作、怎样建立保障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但关工委法制教育报告团在普法教育中,怎样进一步提高针对性有效性;在法律“六进”中,怎样与社区、学校、企业等建立更加协调的工作机制;在监所等建立的“五老”帮教基地,需要按照什么样的法律条款,怎样才能充分发挥作用等等,不仅需要各地关工委积极探索,也需要省关工委与有关部门协商研究相应的机制。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关爱帮教工作中,需要我们研究探索的问题还很多,特别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决定》,要求最大限度地降低涉罪未成年人的批捕率、起诉率和监禁率,这些涉罪而未捕、未起诉、未监禁的未成年人,怎么教育、关爱,怎样才能帮助他们悔过自新、改造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都需要我们实践中不断探索并加以解决的新课题。

       3、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关爱帮教工作规律。当前,世情、国情发生着深刻变化,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国内各种社会矛盾,不可避免地对青少年成长产生巨大影响。做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关爱帮教工作,需要了解不同的家庭环境、不同的诱导因素、不同年龄段的行为特征,采用个性化的帮教措施,实行常态化的帮教;需要各级关工委深入研究规律,探索对策,合力推进,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努力提高关爱帮教工作的有效性。

       同志们,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关爱帮教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培养,意义十分重大。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指引的方向,在党委、政府领导下,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充分发挥优势,肯定成绩,再接再厉,积极探索,努力做好新形势下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关爱帮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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