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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关工委〔2017〕10号关于评选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7-20 15:22 信息来源: 曙光网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关工委、市直有关单位关工委: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决定评选表彰2016—2017年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为青少年办实事做好事,推进基层“五好”关工委创建活动,弘扬无私奉献精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和凝聚更多的“五老”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不断开创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新局面。

二、评选名额

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64个,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80名。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全市各级关工委及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组织和单位,具备下列条件的:

1、领导班子建设好。建立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关工委,班子健全,结构合理,能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及时调整充实班子成员。班子成员政治坚定、作风端正、工作扎实、有奉献精神、热爱关心下一代工作,注重政治理论、形势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研究,明确分工,团结协作。能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工作,当好党委、政府加强青少年教育培养工作的参谋助手。

2、“五老”作用发挥好。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动员更多的“五老”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建立一支有领导层、骨干层、志愿者参加的“五老”队伍。按照“五老”特长,搭建工作平台,为青少年办实事做好事。有计划地对“五老”骨干队伍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对“五老”做到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工作上支持,为他们施展才华、开展工作搭建平台,提供必要的条件。

3、制度健全执行好。根据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工作、学习、培训、调研、会议等各项制度。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建立激励机制,对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定期进行表彰和奖励。

4、积极探索创新好。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研究探索青少年成长规律和特点,研究探索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载体,创建工作品牌。

5、活动经常效果好。联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老少共筑中国梦”、“弘扬中华美德 传承良好家风”、“学法律、讲法治、守法规”等具有时代特征的有益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活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整合资源,加强教育阵地建设,为“五老”开展工作提供阵地,让青少年在参加活动中陶冶身心、受到教育。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传播正能量,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二)先进工作者

全市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老同志,重视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各级领导,各级关工委组织的专职工作人员,各类积极参与服务青少年活动的志愿者,具备下列条件的: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投身关心下一代事业。

2、深入学校、社区、农村,在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法制安全等宣传教育方面,思路新,载体活,工作实,成效显著。

3、热心为青少年办实事、做好事,在助学帮困、法制帮教、科技帮扶,关爱青少年身心健康等方面成绩显著。

4、积极支持关工委组织开展工作,主动为关心下一代事业出谋划策、提供帮助。

5、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定期听取关工委的汇报,帮助关工委及老同志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评选办法

先进集体比例:县(市、区)级不超过应评总数的10%、乡镇街道级不超过应评总数的40%、村(社区)、学校、企业不少于应评总数的50%。

市直有关单位(包括市直大专院校)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额,由市直机关关工委根据各单位平时工作情况进行分配。

推荐工作由各县(市、区)关工委、市直有关单位关工委负责,经过充分协商,自下而上,择优推荐,报市关工委审定。

五、推荐材料

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需分别填写《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字数不超过800字。推荐、审核单位须签署意见并盖章。

六、推荐时间

负责推荐的单位须在10月20日前按分配名额,把推荐表和事迹材料(纸质1份)、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稿)报市关工委办公室。(联系人:赵文菊,电话:0576-88209252,邮箱:tzggw@126.com)

附件:1.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

名额分配表

2.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3.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4.推荐名单汇总表

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7年7月19日


附件1

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单 位

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

椒江区

6

7

黄岩区

6

7

路桥区

6

7

临海市

8

9

温岭市

8

9

玉环市

6

7

天台县

6

7

仙居县

6

7

三门县

6

7

市直有关单位

6

13

合 计

64

80


附件2

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推荐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关工委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

面貌

是否离退

休干部

关心下一代

组织名称、职务

推荐单位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关工委

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推荐名单汇总表

县(市、区):

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1

2

3

4

5

6

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

序号

姓名

年龄

性别

工作单位及职务

1

2

3

4

5

6

7


附件下载:台关工委【2017】10号关于评选台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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